企业名称:郑州华维测绘有限公司
公司电话:0371-63680296
手机:13613838008
邮箱:zzhwch@126.com
地址: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2号
网址:www.zzhwch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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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绘档案、科技资料借阅制度
为了进一步加强测绘档案的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测绘档案、科技资料在发展经济、促进社会进步中的作用,更好地服务于测绘工作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:借阅测绘档案、科技资料应按“资料借阅审批表”(附后)的要求,说明借阅资料的目的,明确服务的项目名称,预计借阅期限等,借阅的资料应在项目涉及的项目范围之内。
第二条:借阅测绘档案、科技资料,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,经公司经理或总工签字批准。重要的、独份的、具商品价值的资料,必须经经理、总工二人批准,方可到资料室借阅,否则,资料室不予办理借阅手续。
第三条:个人借阅测绘档案或科技资料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在资料室查阅,所用资料一律不许带出资料室。
第四条:为了提高测绘档案、科技资料的利用率,借阅者手中的资料不得超过2份,凡是超过两汾资料者,资料室不再办理借阅手续。
第五条:项目结束时,所借资料应及时送还资料室,不论大小项目,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,如到期仍需利用,则应续办借阅手续,否则,按每天10元收取超时费,并由资料室通知财务科从工资中扣除,并终止办理资料借阅审批手续。
第六条:凡在资料室借阅的所有机密级资料,一律不得擅自复印、蓝晒,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,应报经理、总工批准后,由资料管理人员办理,不经批准,擅自复制者,一经发现,将给予严肃处理。
第七条:在公司资料室抄录的各种成果表,均应抄录在机密本上,并注明抄录单位、抄录人、核对人、日期、加盖资料室专用章,用完后将机密本送交资料室。
第八条:为了确保测绘档案及科技资料的安全,在每年春节放假之前,所有借阅资料者,必须到资料室办理资料清还手续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理、总工批准,可继续留用。
第九条:归还资料时,必须保持资料的清洁、完整无损,不得擅自转借、丢失或毁坏资料,违者给予100-300元的经济罚款,严重者给予辞退处分。
第十条:外单位人员来公司收集或查阅资料,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,经经理、总工签字同意后,方可有偿查阅或复制,收取的费用交公司财务科。
第十一条:根据测绘工作需要,收集或购买的所有技术资料,包括新增设备仪器和资质证书等,应完整交资料室登记建档。收集资料所形成的费用须经资料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按程序报销。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:资料借阅审批表
郑州华维测绘有限公司